作者:羅智強

 

《孬墨魚噴孬墨-名嘴有點骨氣好不?》

     有一位網友截了一段20141226 的「正晶限時批」內容貼在我的臉書,周玉蔻與蔡玉真等名嘴,從追殺我不成,變成追殺我的哥哥。標題下著:「羅智強哥哥也涉頂新獻金案?」

     首先,我已請律師蒐集資料,針對周玉蔻誣指我是「總統府有門神,總統府前副秘書長羅智強是第一大嫌疑犯。」這一週來,我問了幾個律師朋友,雖然有律師認為會構成防火牆,但也有律師朋友認為「嫌疑犯」三個字未必能成為防火牆,有訴訟空間。所以,我準備提告。

⋯⋯

     接著,我還是要說,周玉蔻、蔡玉真,要指控就用肯定句,把人事時地講出來,不要耍孬用一大堆疑問句,我也要請《正晶限時批》,要下標題就把那個「?」拿掉,不要再玩那種法律防火牆的遊戲。

     我的回答很簡單:我的哥哥與頂新獻金案,沒有一絲一毫的牽扯。我沒有收頂新一毛錢,我哥哥也沒有。

     事實上,我的哥哥根本不認識頂新魏家四兄弟,連面都沒見過,周玉蔻還可以瞎扯,只能說真是見鬼了。

     請周玉蔻、蔡玉真還有《正晶限時批》,把腰捍挺直一點,不要畏畏縮縮,要質疑,就把所有的問句改成肯定句,把問號改成驚嘆號。

     看到這群在電視上幾乎把一句都用問句形式去勾勾帶帶的名嘴,為了逃避法律責任,一句話可以繞出十八個彎,每一句話都要加個「有沒有啊?」「要不要說明一下啊?」這種沒骨氣的行徑,讓我想到一群沒有骨頭、軟綿綿的孬墨魚,遮遮掩掩的到處噴孬墨!

     另外,對於周玉蔻等部分名嘴一直拿我獲贈勳章做文章。事實上,任職滿一年以上的總統府副秘書長,離職時大多獲頒二等景星勳章。我不想一一點名,請上總統府網站,在新聞稿區做關鍵字搜尋「副秘書長」加「二等景星勳章」,從民國九十年開始,任職滿一年以上,在離職時獲頒二等景星勳章的總統府副秘書長,至少十個。換言之,這幾乎成為一種慣例。

     這些名嘴如果是不認同這種慣例,那就去質疑這個慣例,我沒意見。

     如果是質疑我個人不夠資格,也隨她去,我只是好奇,要不要一併質疑一下林佳龍等等這些民進黨執政時期,也在離職時獲頒勳章的其他前總統府副秘書長?少玩這種去脈絡化的選擇性邏輯。我還沒提那個涉貪被追回勳章的民進黨執政時的總統府副秘書長(不想拿自己的名字和那位涉貪被追勳章的老兄沾上)。

     事實上這些名嘴也在玩一種不管總統頒不頒勳章給我,都可以砍我的雙刀式邏輯。我依慣例獲頒勳章,就說我不夠格;但如果其他的總統府副秘書長獲頒勳章,唯獨我沒有,就說我一定做了什麼不可告人的事,不然為什麼別人有勳章,就我沒有?

     只能說,墨魚要噴墨,還真不愁找不到理由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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